轉知文化部110年度「東南亞地區與臺灣文化交流合作補助」、「亞西及南亞地區與臺灣文化交流合作補助」及「青年文化園丁隊-臺灣青年至東南亞紐澳交流合作補助」專案徵件,請惠予公告周知,請查照

  • 2021-04-09
  • 楊 鳳僊
說明:
一、依據文化部110年4月1日文交字第1103009289號函、第1103009251號函及第1103009277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鼓勵臺灣與東南亞、亞西及南亞地區藝文單位進行合作創製及雙向交流,文化部新頒「文化部補助文化團體及個人從事文化交流活動處理要點」,規劃執行要點九(一)「東南亞地區與臺灣文化交流合作補助」、(二)「亞西及南亞地區與臺灣文化交流合作補助」及(四)「臺灣青年至東南亞紐澳交流合作補助」,自即日起徵件至110年4月30日止(郵戳為憑)。
三、檢附本案補助要點與徵件新聞稿,詳情請參考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(https://reurl.cc/OXDObg)。
四、本案文化部文化交流司亞洲及太平洋科承辦人:
(一) 東南亞地區與臺灣文化交流合作補助:陳小姐,電話:02-8512-6718,電郵信箱:yuhsuan514@moc.gov.tw
(二) 亞西及南亞地區與臺灣文化交流合作補助:袁先生,電話:02-8512-6717,電郵信箱:lazurite@moc.gov.tw
(三) 臺灣青年至東南亞紐澳交流合作補助:余小姐,電話:02-8512-6734,電郵信箱:alice051@moc.gov.tw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