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系辦公告】114學年度取得先修碩士班課程資格學生申請

取得先修碩士班課程資格學生,需經本校碩士班入學考試錄取後始正式取得碩士班研究生資格(招生中心入學管道-研究所)

■ 申請方式:4/10(五)16:00前,填妥附件一申請表及評估表,並檢附歷年成績單(轉學生附入學前原校及現修歷年成績單)、自傳、讀書及研究計畫,送至系辦B1001。

■ 自傳及讀書計畫無制式規定

■ 資料繳交時請依以下順序排列:申請表→評估表(詳附件第2頁)→歷年成績單→自傳→讀書及研究計畫→其他有利審查資料

附件一_取得先修碩士班課程資格學生申請表及評估表

淡江大學財務金融學系學士班學生先修碩士班課程規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