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溫馨提醒】暑期請勿從事非法工讀

一、依就業服務法規定,外國人未經雇主申請許可,不得在我國境內工作,工作時間除寒暑假外,每星期最長為20小時;外國人如未經許可從事工作,依規定,應處新臺幣3萬元至15萬元罰鍰。
 
二、暑期為打工高峰期,如有工讀需求,應向至境輔組申請工作許可,經獲核發工作許可者,始可在臺合法打工,否則即屬非法工作,將以處罰鍰處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