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僑務委員會補助109學年度僑生新生防疫旅宿費申請事宜

一、僑務委員會為減輕一百零九學年度僑生新生入境後,於規定居家檢疫或隔離期間住宿防疫旅館費用之負擔,以達照護僑生政策。
二、補助對象:109學年度一年級僑生新生,依規定需居家檢疫或隔離,且入住合法防疫旅館日期須符合居家檢疫或隔離日期,期間未違反檢疫或隔離相關規定者。
三、補助項目:補助對象入住合法防疫旅館之費用。
四、經費申請、核撥及核銷:
(一)   採定額補助,每位居家檢疫或隔離者新臺幣五千元,以一次為限。
(二) 申請方式
1. 上網登記申請:https://reurl.cc/GrADlv  
2. 填妥「僑生新生防疫旅宿費補助申請表」(附件1),檢附住宿旅館發票或收據、居家檢疫或居家隔離通知書(出示入境檢疫系統畫面),並繳驗學生證明文件(驗畢退還),向境外生輔導組提出申請。 
3. 請於檢疫結束後至11月前完成申請。
(三) 注意事項
1. 申請者應本誠信原則,對所提出支出憑證之支付事實及真實性負責,如有不實者
,補助款應予追繳。
2. 已依其他規定領取政府提供之防疫旅館住宿經費補助者,不得再依本要點規定申請補助。
3. 其他本要點未規定者,依「中央政府各機關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(捐)助預算執行應注意事項」相關規定辦理。
五、109學年度各級學校入學之香港或澳門新生,得準用本要點規定。
六、本案承辦人:境外生輔導組趙芳菁、梁瑋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