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華僑救國聯合總會僑聯文教基金會代辦108學年度各種僑生獎學金開始辦理

  • 2019-09-11
  • Admin
一、相關辦法及申請表如附件。
二、申請資格:凡在國內公私立大學院校大學部(不含研究所)肄業,並確係海外保送,或港澳考取,或自行來台介考有案之僑生,具備附件條件者,均可向本會申請之。
(一)上學年度之學業成績平均在75分以上,操行成績甲等者。
(二)黃天爵先生、謝俊夫人伉儷獎學金,規定上學年度學業成績總平均在80分以上,操行及體育成績均列為乙等以上者。
(三)本學年度未享有其他任何獎學金者。
(四)申請僑生以清寒為優先分配,但必須提出清寒證明。
三、本校名額:未定。
四、申請同學應於108年10月18日前,備妥相關文件後送至生輔組。
五、相關辦法登載於學生事務資訊系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