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侨务委员会补助111年度侨生新生防疫旅宿费申请事宜

一、侨务委员会为减轻111年度侨生新生入境后,于规定居家检疫或隔离期间住宿防疫旅馆费用之负担,以达照护侨生政策。
二、补助对象:111学年度一年级侨生新生,依规定需居家检疫或隔离,且入住合法防疫旅馆日期须符合居家检疫或隔离日期,期间未违反检疫或隔离相关规定者。
三、补助项目:
补助对象入住合法防疫旅馆或检疫所之费用,以新台币2000元为上限
四、申请方式
填写「侨生新生防疫旅宿费补助申请表」并检附防疫旅馆发票或收据正本

五、申请地点:境外生辅导组(惊声大楼10楼T1001)。 港澳生交给芳菁姐、其馀侨生交给玮倩姐。          
六、申请日期:自即日起至10月15日止。
七、申请时间:上午9点至11点、下午2点至4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