转知「台港教育交流基金」2020奖助学金计画

  • 2020-07-14
  • Admin
说明:
一、依据教育部中华民国109年6月30日台教文(二)字第1090089568号函办理。
二、台港教育交流基金考量近期疫情状况,特提出「2020年奖助学金计画」,申请资格及时间如下:
(一)申请条件
1.台湾留港学生(含赴港交换一学年之台湾学生)
(1)学业成绩GPA达2.8以上者。
(2)在香港就学期间对国际交流、台港交流、社区发展有特殊表现及贡献者。
2.香港留台学生
(1)今(2020)学年度入学新生,香港中学文凭考试(DSE)各科平均成绩达3级或以上者(本项为优予考量指标,亦可不提供)。
(2)其馀在校学生,需为在台湾大学院校学期成绩GPA达2.8以上者。
(3)在台湾就学期间对国际交流、台港交流、社区发展有特殊表现及贡献者。
(二)奖助内容
1.受奖助每位留台香港学生每学年度港币1万元。
2.受奖助留港台湾学生每学年度港币2万元。
3.奖助金额并得依两地物价指数及特殊情况,经基金会「台港教育交流及奖助基金管理委员会」决议后以予调整。
(三)申请时间
2020年6月15日至8月31日止。
(四)申请方式
符合「台港教育交流基金奖助学金申请作业要点」条件者,于申请时间检附相关文件向基金会提出申请。
(五)应备文件
1.申请表乙份(如附件)。
2.在学证明(今学年度入学者提供录取通知书)。
3.成绩证明(GPA成绩;今学年度入学者,倘无DSE成绩,亦可提供中学成绩)。
4.自传。
5.对国际交流、台港交流、社区发展有特殊表现及贡献之证明文件。
6.校长(或师长)推荐信或其他有利审查之文件。
7.申请者的家庭受到COVID-19疫情影响,致经济情况遭逢变故,对就学之经济支持产生困难,并提送经济状况证明文件经本委员认定者(本项为优予考量指标,亦可不提供)。
三、相关资讯,请迳上港澳台湾慈善基机会网页查询,http://www.hmtcf.org/pub025w/thkees/thkees_form/thkees_form.php
四、检附台港教育交流基金简介及奖助学金申请表。

 
国际长 陈小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