转知侨联文教基金会 112 学年度侨生奖学金开始办理

一、申请资格:凡在国内公私立大学院校大学部(不含研究所)就读,具备下列条件者,均可向侨联文教基金会申请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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)上学年度之学业成绩平均在75分以上,操行成绩甲等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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)本学年度未享有其他任何奖学金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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)申请侨生以清寒为优先分配,但必须提出清寒证明。

二、申请时间:开学日起至112102317时前,备妥相关文件后送至生辅组给李健兰小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