说明:
一、依据波兰国家学术交流总署本年2月18日致本组电子邮件办理。
二、波兰国家学术交流总署与该国大学合作设置旨揭奖学金,
由学校统筹办理及免费提供研习期间之课程及住宿,研习
期间分为7月1日至7月29日、7月8日至7月29日、8月1日至8
月29日、8月9日至8月30日等四个梯次。
三、申请者应符合下列各项资格:
(一)不具波兰国籍;
(二)107学年度未曾于波兰就读;
(三)具波兰语能力或B1级以上英语能力;
(四)申请暨研习期间具我国大学在学身分。
四、本奖学金申请者须于本年3月18日波兰时间下午3时前于波
兰国家学术交流总署系统(https://programs.nawa.gov.pl/login)注册,
并于系统内填写提交申请表,应上传文件包括英文大学在学证明及波兰语
教师(或就读系所教师)推荐信1封,请完成报名者将申请表PDF档寄至驻
波兰代表处教育组电邮信箱poland@mail.moe.gov.tw,以利适时追踪协助。
五、波兰国家学术交流总署负责旨揭奖学金之审核甄选,暂定本年6月1日前于该
署网站公告获奖名单,获奖者需依规定签署受奖承诺书,课程出席率应达75%
以上,奖学金计画及承诺书请至波兰国家学术交流总署网站
(https://nawa.gov.pl/en/the-polish-language/summer-courses-ofthe-polish-language-and-culture/about-theprogramme)
下载参阅。
一、依据波兰国家学术交流总署本年2月18日致本组电子邮件办理。
二、波兰国家学术交流总署与该国大学合作设置旨揭奖学金,
由学校统筹办理及免费提供研习期间之课程及住宿,研习
期间分为7月1日至7月29日、7月8日至7月29日、8月1日至8
月29日、8月9日至8月30日等四个梯次。
三、申请者应符合下列各项资格:
(一)不具波兰国籍;
(二)107学年度未曾于波兰就读;
(三)具波兰语能力或B1级以上英语能力;
(四)申请暨研习期间具我国大学在学身分。
四、本奖学金申请者须于本年3月18日波兰时间下午3时前于波
兰国家学术交流总署系统(https://programs.nawa.gov.pl/login)注册,
并于系统内填写提交申请表,应上传文件包括英文大学在学证明及波兰语
教师(或就读系所教师)推荐信1封,请完成报名者将申请表PDF档寄至驻
波兰代表处教育组电邮信箱poland@mail.moe.gov.tw,以利适时追踪协助。
五、波兰国家学术交流总署负责旨揭奖学金之审核甄选,暂定本年6月1日前于该
署网站公告获奖名单,获奖者需依规定签署受奖承诺书,课程出席率应达75%
以上,奖学金计画及承诺书请至波兰国家学术交流总署网站
(https://nawa.gov.pl/en/the-polish-language/summer-courses-ofthe-polish-language-and-culture/about-theprogramme)
下载参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