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109学年度教育部清寒侨生助学金申请事宜

一、 申请日期:109年9月14日至9月25日
二、 申请地点:境外生辅导组T1001(兰阳校园请至国际事务业务(CL501)提出申请。
三、 申请方式:
        步骤1:上网填写申请资料:https://reurl.cc/Oq4L2R
        步骤2:至境辅组办公室缴交资料:①申请表(附2吋照片1张)、②成绩单(大一免)及③2020年度开立的清寒相关证件(可参考侨务委员会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补助清寒侨生参加全民健康保险费用清寒证明文件开立单位)。
四、 清寒相关证件说明如下:
(1)家人或本人有身心障碍、重病须长期治疗附医院诊断证明书,请务必注明病患称谓及简述病名病因。
(2)家中兄弟姐妹当学年度就学在学证明。
(3)家庭收入状况(如免税证明、低收入户证明、清寒证明…等),证明书需为侨校老师、政府机关、校友会等具有公信力团体开立的。(不含家长工作地点开立之薪资各项证明、金融机构借贷证明及租屋证明)
(4)教育部分发文号请务必自行查好填妥,以便教育部查验身分(详阅海联会分发通知书)。
五、本项业务承办人:赵芳菁,分机2218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