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107学年度教育部清寒侨生助学金申请事宜

  • 2018-09-03
  • 赵芳菁
  • 申请日期:107年9月10日至9月21日
  • 申请地点:境外生辅导组T1001(兰阳校园请至国际事务业务(CL501)提出申请。
  • 缴交资料:申请表成绩单(大一免)及清寒相关证件(2018年度开立的,无相关证明文件亦可提出申请。
  • 清寒相关证件如下:
(1)家人或本人有身心障碍、重病须长期治疗附医院诊断证明书,请务必注明病患称谓及简述病名病因。
(2)家中兄弟姐妹当学年度就学在学证明。
(3)家庭收入状况(如免税证明、低收入户证明、清寒证明…等),证明书需为侨校老师、政府机关、校友会等具有公信力团体开立的。(不含家长工作地点开立之薪资各项证明、金融机构借贷证明及租屋证明)
(4)教育部分发文号请务必自行查好填妥,以便教育部查验身分(详阅海联会分发通知书)。
(5)照片1张。
五、本项事务承办人:赵芳菁,分机22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