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侨务委员会补助109学年度侨生新生防疫旅宿费申请事宜

一、侨务委员会为减轻一百零九学年度侨生新生入境后,于规定居家检疫或隔离期间住宿防疫旅馆费用之负担,以达照护侨生政策。
二、补助对象:109学年度一年级侨生新生,依规定需居家检疫或隔离,且入住合法防疫旅馆日期须符合居家检疫或隔离日期,期间未违反检疫或隔离相关规定者。
三、补助项目:补助对象入住合法防疫旅馆之费用。
四、经费申请、核拨及核销:
(一)   采定额补助,每位居家检疫或隔离者新台币五千元,以一次为限。
(二) 申请方式
1. 上网登记申请:https://reurl.cc/GrADlv  
2. 填妥「侨生新生防疫旅宿费补助申请表」(附件1),检附住宿旅馆发票或收据、居家检疫或居家隔离通知书(出示入境检疫系统画面),并缴验学生证明文件(验毕退还),向境外生辅导组提出申请。 
3. 请于检疫结束后至11月前完成申请。
(三) 注意事项
1. 申请者应本诚信原则,对所提出支出凭证之支付事实及真实性负责,如有不实者
,补助款应予追缴。
2. 已依其他规定领取政府提供之防疫旅馆住宿经费补助者,不得再依本要点规定申请补助。
3. 其他本要点未规定者,依「中央政府各机关对民间团体及个人补(捐)助预算执行应注意事项」相关规定办理。
五、109学年度各级学校入学之香港或澳门新生,得准用本要点规定。
六、本案承办人:境外生辅导组赵芳菁、梁玮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