爱滋费用与治疗筛检通知书

目前中华民国政府已经修改法规,取消非本国籍人士人类免疫缺乏病毒(HIV)感染者之入境、停留及居留限制。
非本国籍人士在中华民国治疗HIV感染之费用,中华民国政府不提供补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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