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华侨协会总会奖助学金申请事宜

  • 2019-09-09
  • 赵芳菁
一、申请资格:凡经海外保送、港澳考取或自行回国介考有案,在中华民国就读公私立大专院校具侨生身份者(不含研究生及一年级侨生)。
(一)奖学金申请要件:
1、上学年度之学业总平均成绩80分以上及操行成绩均在75分以上者。
2、本年度未享有任何公费或未领其他奖学金者。
(二)助学金申请要件:
1、家境清寒或经济来源中断,经就读学校出具证明者。
2、上学年度之学业总平均成绩及格及操行成绩均在75分以上者。
3、本年度未享有任何公费或未领其他奖学金者。
二、本校名额:奖学金及助学金各2名。
三、活动时间:即日起至108年10月15日止(以邮戳为凭)。
四、相关办法登载于学生事务资讯系统。
五、申请同学应于108年9月25日前,备妥相关文件后送至生辅组。